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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三五”末陸上風電價格或降20% |
(時間:2018-10-19 8:52:43) |
預計到“十三五”的后半段,陸上風電價格下降潛力至少能夠達到10%,甚至20%左右。10月17日,國家發(fā)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員時璟麗在2018北京國際風能大會暨展覽會上表示。 政策的有效推動,帶來產業(yè)飛速發(fā)展,無論是國際還是國內,風電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,其中陸上風電成本的降低比較顯著,而海上風電的成本在波動中也略有下降。 時璟麗表示,國內陸上風電投資和成本在國際上處于較平均水平偏下的水平,但電價則處于略偏高的水平。 在目前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退坡力度不斷加大的背景下,風電如何實現平價上網也成為業(yè)內關注的焦點。2016年發(fā)布的《可再生能源發(fā)展“十三五”規(guī)劃》要求,到2020年,風電項目電價可與當地燃煤發(fā)電同平臺競爭。 “從現在情況來看,2015年到2018年,四類資源區(qū)陸上風電的標桿電價降低了4分錢到1毛1分錢,從這個數據來看,平價目標度電成本降低僅完成了30%左右,還有差不多三分之二的距離,需要我們在‘十三五’的后半段來完成。”時璟麗認為,預計到“十三五”的后半段,陸上風電價格下降潛力至少能夠達到10%,甚至20%左右。 時璟麗表示,到2020年,部分省份應當具備了補貼退出的條件,而大部分省份風電的補貼需求基本上可以控制在每度電不超過5分錢的水平。難度相對比較大的是西北五省區(qū)中的某些省份,因為當地常規(guī)能源電價確實比較低,所以其度電補貼需求可能仍將達到1毛錢到1毛5分錢。 時璟麗認為,在考慮現有政策以及各地平均發(fā)展狀況的基礎上,投資方在各個省份要選擇相對優(yōu)質的風能資源項目,而非只要達到平均水平就夠了。如果希望能夠在“十三五”末期達到普遍性的平價和去補貼,就需要在政策的機制上進行創(chuàng)新,解決好補貼的差距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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